金融支农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阅读: 时间:2016-07-25
2015 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创新金融支农服务机制”,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服务“三农”是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综合能力的考验。农业企业蹒跚起步很弱小,担保机构要有胆识挺进;农业企业成长过程很漫长,担保机构要有耐心服务;农业企业发展成果很丰富,担保机构要有智慧分享。灵活运用企业成长“种子”阶段的投资、签订参股期权协议和“保转股”等方式,实现与发展前景好、竞争优势强、未来价值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果分享。通过分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成果,构建和培育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造血”机制。
金融支农的模式
一是银行发起。合作银行根据其自身优势,将其存量客户进行整治归集,把品质好的客户批量推荐给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发展增量业务。在风险责任分担的前提下,户上做优,量上做大。
二是政府发起。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财政、农业主管部门组合资源、综合管控的作用,把具有良好诚信品质和合理发展空间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筛选出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银行传统信贷授信条件的仅占20% ,约80%都是在银行信贷视野之外惨淡经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及担保体系要差异化思维,构建自己的客户筛选标准、风险评判体系、安全设置方式,让更多企业有好的产品、经营者有好的人品、只是缺少好的抵押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增信融资。
三是龙头带动。在资质优良、经营稳健的农业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的产业链、产品链上设计信贷担保产品和服务,吸附尽可能多的发展有潜力、当下有短板的小微农企和经营户同成长共进步。
四是平台撮合。一类是股权交易平台。为经过平台培育的信息透明治理规范的整批的农业企业提供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的担保增信服务,还可以通过担保把众筹的理念引入农村,为农字头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发展方式提供桥段、打通关节。另一类是互联网金融平台。
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供给侧的模式创新也要需求侧的管理策应,同步建立几项机制。
首先是客户培育机制。传统信贷是从客户提出融资需求时做起的,依赖抵质押物,这自然服务门槛高、空间窄。现在我们要敢于对没有可靠抵押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就应对其成长历程提前关注,让客户培育工作先行,先行提升经营主体理念,先行提高企业管理水准,先行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正确的理念、稳健的步伐、健康的形态进入信贷服务群体。
其次是风险救助机制。对于因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不能按期还款的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与贷款银行要联手救助。在经营主体基本面没有恶化、未来经营可持续、不拖欠贷款利息、原担保方式不变、且风险敞口不扩大的前提下,银担双方要运用借新还旧、转贷、期限、品种调整等方式为其接续授信。
再者,还要有协同服务机制,就是建立政银担“抱团”服务。一是在信贷全流程中把政银担合力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常态化。二是充分发挥政银担全面提升服务标准和品质,开辟多重融资渠道、提供多类融资产品、组合多种金融资源。最后是综合保障机制。建立托底政策,终极维护信用链和信用生态,政府把相关各方工作质量和效果均纳入绩效考核,实现全覆盖、双挂钩。